2024//2/25 羅馬書3章 蒙恩的罪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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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在神眼中……「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。」(v.10b)

「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」(v.23)

「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的稱義。」(v. 24)

「罪」使我們與神失去美好的關係了!

當我們知道自己是《罪人》時,我們需要神的《恩典》,就是《與神和好》的恩典,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,我們就可以《白白稱義》,得著這樣的恩典,能與神和好,重新建立美好的關係了!

一、神是真的 (v.1-8)

神是真實的,是公義的,神不會說謊,也不會隱藏,更不會虛假,神是真實不變的。

前一章保羅講到《真割禮》是在人的心裡。

今天這一章保羅說神已將「聖言」交託給猶太人。「神的聖言」是指舊約聖經;「交託」是出於信任的一種託付。在神所作有益於人的事當中,最重要的乃是把祂的「聖言—聖經」交託給人。神的話是神的彰顯,使人能藉以認識「神的本相」和「神的心意」。

保羅說:「即便有不信的,這有何妨呢?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麼?斷乎不能!」(v.3-4a)

這句《斷乎不能》,堅定果決,語氣強烈,毫無質疑,說明神的「信實」是不會因人的「不信」而改變的! 
感謝主!因「神是真實的」!

保羅說:「神是真實的,人都是虛謊的。」(v.4c) ,所以我們都需要《救恩》,因為「律法」與「割禮」都不能使人得救,唯有主耶穌的《救恩》能使我們出黑暗入光明!

「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,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,我們可以怎麼說呢?神降怒,是他不義麼?斷乎不是!若是這樣,神怎能審判世界呢?」(v.5-6)

這個問題的答案也是「神是真實的」!

當時有《不信福音》的猶太人,他們毁謗保羅,扭曲保羅傳講的道;他們說:人可以自由犯罪,因為人犯罪可得《神的赦免》,因此,《犯更多的罪》就能顯出神《更多的》公義和恩典來!
看!人心是如此悖逆、剛硬、虛假啊!

✝️ 第1-8 節這一段話指出,「律法」的用意原不是要人遵行,而是在顯明神的信實和公義,使人藉以認識神。

撒但用《作惡以成善》的謬論來迷惑引誘人,叫人光明正大的去犯罪;這是撒旦侮辱神、毀謗神的計謀。

親愛的弟兄姐妹!我們是神的兒女,要以神的話為真理,在神的話語裡紮根,更重要的是,要謹慎撒旦的計謀。

二、沒有義人(v.9-20)

當時羅馬教會裡,有相信耶穌是基督的猶太人、希臘人,但也有不信的猶太人,他們常常彼此爭執。

保羅說,人的不信不能廢掉神的「信實」,羅馬教會的信徒,雖然領受神的「聖言」,但他們並不比其他人強,因為無論是猶太人、希臘人,全都在罪惡當中 (v.9)。

保羅引用《詩篇》和《傳道書》的經文(詩14:1-3,傳7:20),指出沒有人因行律法,能在神面前稱義。因為「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」(v.20)

猶太人和外邦的信徒其實都是一樣的,第10節至12節不斷重覆「沒有….」「沒有….」,第13、14節形容「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,他們用舌頭弄詭詐,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,滿口是咒罵苦毒。」,這是世人的罪惡,「喉嚨」、「舌頭」、「嘴唇」、「口」都滿了罪惡。是的,人身上的四肢百體,犯罪最多的,就是口舌,最難制伏的,也是口舌。

他們毀謗福音和神的信實,也毀謗使徒保羅的話。第18節說「他們眼中不怕神」,猶太人因為有律法、有割禮、有亞伯拉罕為祖先,他們帶著優越感,常常覺得自己比別人強,為著自己的益處去論斷和指責別人。

「就如經上所記: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。」(v.10)

三、神的義加在我們身上(v.21-31)

神的「義」就是「耶穌」,耶穌「加在」我們身上,就是「羔羊」的恩典在我們身上。

「但如今,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,有律法和先知為證,就是神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」(v.21-22)

這裡有兩個「信」:
第一個「信」是:相信耶穌是基督。
第二個「信」是:相信耶穌已經從死裡復活,祂為我們擺上作挽回祭,是憑著祂的血,讓我們得以稱義(v.25)。

《神的義》是要給一切相信的人! 
只要我們相信「耶穌基督」是救主,《神的義》就加給我們。

保羅說:「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耶穌基督的救贖,就白白稱義。」(v.24)

這是何等寶貴的恩典啊!

不是我們配得,也不是因為我們做了什麼,而是因為我們蒙了《神的恩典》。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 ,這是神自己所作的工,祂將自己的兒子擺在祭壇上,成為挽回祭、贖罪祭、血祭,讓神的憤怒轉離,讓人得以從罪中轉回。

親愛的弟兄姐妹! 我們原都是罪人,虧缺了神的榮耀,未能照神造我們的目的,將神的榮耀彰顯出來。我們能與神和好,重新建立美好的關係,這全是神的恩典,神用恆久忍耐的心寬容我們,我們是白白的稱義,是蒙恩的罪人。

最後保羅說,我們是沒有甚麼可以誇口的,我們要進入《義》,就要用《信》。

猶太人不停地強調要遵守《律法》,要怎麼作、怎樣行,這是靠《行為》成就的方式。

但是,神是如何看的呢?

經文說:「人稱義是因著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」(v.28b)

神是猶太人的神,也是外邦人的神。「神既是一位,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,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。」(v.30)

猶太人因為《行律法》和《守割禮》而自誇。今天我們不可有這樣的優越感,不可看自己比別人強,要常常在靈裡覺得《不足》。

我們需要更多的讀神的話語,更深的尋求聖靈的同在,因著信,我們得以得著神的義,與神建立更親密、更美好的關係!

親愛的天父!我們都是蒙恩的罪人,感謝祢賜下寶貴的恩典,使我們得以靠著耶穌基督的寶血,因信稱義,領受祢的恩典,天天站立在祢面前。我們一生都要來敬拜祢、服侍祢、讚美祢!奉主聖名禱告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