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《哥林多前書》第7章,整章都是在處理哥林多教會「淫亂」的問題。面對教會日趨嚴重的縱慾問題,保羅再次提出《婚姻要聖潔》。同時,部分單身的弟兄姐妹為了持守《聖潔》而守「獨身」,保羅認同這是好的。然而,保羅也強調「獨身」是一種恩賜,惟有神揀選的,才能領受。若刻意追求,最終只會落入情慾的試探中。
一、守婚姻的好 (v.1-16)
1. 同心打擊魔鬼 (v.1-5)
「哥林多教會」的婦女,當時對《性》有誤解,認為自己是基督的新婦,要完全聖潔,又認為「性」是《不潔》的,因而拒絕和丈夫行房。
「性」是神賜給婚姻的禮物,「性」讓夫妻在靈魂體彼此合一,因此夫妻不可彼此虧負,要彼此顧念對方的需要。
「夫妻不可彼此虧負,除非兩相情願,暫時分房,為要專心禱告方可;以後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,引誘你們。」(v.5)
保羅教導信徒,即使是為《專心禱告》,也必須要夫妻《兩相情願》,才可暫時分房,並且以後仍要同房,免得仇敵乘虛而入。
夫妻需要互相幫助配偶持守《聖潔》,不要虧負配偶。妻子不要拿「性」當作武器威脅丈夫,否則等於把丈夫親手推出門讓仇敵引誘。
2. 嫁娶獨身皆是恩賜 (v.6-9)
保羅是守「獨身」的,保羅告訴我們無論是「嫁娶」或是「獨身」都是神的恩賜,不分那個狀態較屬靈。有《獨身恩賜》的人,不會慾火攻心,能夠專心的服事主。
3. 婚姻盟約的持守 (v.10-16)
「你這作妻子的,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?你這作丈夫的,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?」(v.16)
哥林多教會當時出現一種狀況,就是有信者因配偶為未信者,就主動和配偶分開。
保羅教導信徒,不可因配偶不信而分開,除非是配偶主動提出分開。保羅要信徒明白,「信者」比「未信者」的能力大,若有配偶是「未信」的,那「已信」的要相信,主的能力必臨到自己的身上,神的兒女必有能力帶領未信的配偶歸主。
二、守身份的好 (v.17-24)
1. 守誡命為重要
「受割禮算不得什麼,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,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。」(v.19)
我們《信主的時刻》是在什麼景況並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們要《認識真理》,並《持守神的誡命》。
例如:一位在聲色場所工作的姐妹,聽了福音,信了耶穌,我們不要嚴厲的要求這位姐妹「必須」、「立刻」離開她的工作,因她或有難處還需要解決!我們只要幫助她學習,如何謹守「神的誡命」,堅固她的信仰,神自然會在她的心中動工,保守她的心懷意念,帶領她走下一步的抉擇。
2. 蒙召身份由主定義
「因為作奴僕蒙召于主的,就是主所釋放的人;作自由之人蒙召的,就是基督的奴僕。」(v.22)
「蒙召的身分」所指的是蒙召時的「工作」、「婚姻」狀態。若蒙召的時候是奴僕,就可以求自由。由於古時的奴僕都是終生事主,與現代的傭人制度不同。保羅提出「作奴僕蒙召於主的,就是主所釋放的人」,為要堅固弟兄姐妹的信心;至於自由的人,蒙召則要作基督的奴僕。
所以作奴僕的人,信主以後在主裡已得著自由;相反的,擁有自由的人,要在主裡成為基督的奴僕。
三、守獨身的好(v.25-35)
1. 免受婚姻的苦難 (v.25-28)
保羅用自己的景況,教導蒙召的時候若是單身的信徒,就應該守素安常,不用刻意追求伴侶,也不用刻意守獨身,一切自有神的安排。
保羅個人認為婚姻是纏累,會使肉身遭遇苦難,因此勸勉單身的弟兄姐妹寧可守素安常。
2. 專心叫主喜悅 (v.29-35)
「我願你們無所掛慮。沒有娶妻的,是為主的事掛慮,想怎樣叫主喜悅。娶了妻的,是為世上的事掛慮,想怎樣叫妻子喜悅。」(v.32-33)守獨身的,可以全心全意把心思放在神所託付的聖工上。
四、按主帶領選擇 (v.36-40)
保羅最後強調,要嫁娶還是守獨身,是按主所召各人的而行。無論是進入婚姻還是守獨身,重要的是要討神喜悅、守神的誡命。
當審判的日子來臨,一切現今的事都要過去,因此世上的事都不是人生極終的追求。
保羅指出我們若作基督的奴僕,在獨身的時候,應當無所掛慮,才能單為主的事掛慮,殷勤服事主。
然而,當進入婚姻以後,不能單為主的事掛慮,因為神非常重視婚姻關係,丈夫要討妻子喜悅,才能得神的喜悅,這是神的心意。因此「娶了妻的,是為世上的事掛慮,想怎樣叫妻子喜悅。」(v.33)
夫妻不可彼此虧負,要在愛中互相尊重。
保羅認為家中有女兒的,長大後出嫁是好,若她心裡堅定,為主守獨身更是好。
若丈夫死了,婦人有需要,可以再嫁給主內的弟兄,只是若常守節就更為有福。
在這一章中,保羅所強調的是,若要避免淫亂的事,就應當嫁娶;若能為主守獨身,就當專心事奉神。
親愛的主!求祢幫助我們,是單身的弟兄姐妹,能持守聖潔,專心服事主!在婚姻關係中的弟兄姐妹,夫妻能用合宜之份彼此相待,同心服事;妻子幫助丈夫,丈夫使妻子快樂,共同建立屬神的家庭,全心討神的喜悅!奉主聖名禱告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