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/2/18 約書亞記20章 恩典的逃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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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《約書亞記》1-12章講述以色列人在迦南爭戰得地,在那期間神常常向約書亞說話,啟示約書亞如何爭戰奪城;當仗打完了,神說話的記載也少了!

第13章之後是以色列眾支派分地的記述,神對約書亞說 — 「還有許多未得之地,但要先把地分好。」,到第19章終於為各支派「分地」完成;來到第20章,神又開始說話了,這表示接下來要做的事是很重要的!

以色列人分完地業之後,就要開始治理土地,第一件神要以色列人做的事就是 —「設立逃城」。「逃城」在前面已提過三次,這是第四次再提,由此可見「設立逃城」在神的計劃裡是很重要的事。

神「設立逃城」是一個恩典,這恩典就是要讓每一個人都得著幫助。我們每個人都需要「逃城」,都需要進入「逃城」裏得著幫助,因為「逃城」是一個避難所,是一個生命得保護的地方。

一、神為人設立逃城 (v.1-3)

「耶和華吩咐約書亞說:你吩咐以色列人說:『你們要照我藉摩西所吩咐你們的,為自己設立逃城。』」(v.1-2)

「設立逃城」並不是從這章才開始的,神曾藉摩西曉諭以色列民。從《出埃及記》開始,到《民數記》,到《申命記》,神重覆的說當怎樣「設立逃城」,可見這件事在神心中是很重要的。

神一再的吩咐摩西要曉諭百姓,當以色列人得地為業之後,就要「設立逃城」。因此,在上ㄧ章「分地」完成之後,神就再次提醒約書亞,要照著祂所吩咐摩西的去做,要「設立逃城」。所以,「設立逃城」不是由人想出來的,是神親自設立的制度,是為免得有人流無辜人的血;因為《誤殺》不是刻意犯的錯,罪不致死,但如果報血仇的人追殺那人,那就會流無辜人的血,而土地也會因此被玷污。

「使那無意中誤殺人的,可以逃到那裏。這些要作為《你們》逃避報血仇者的城。」(v.3)經文中說《你們》,意思是「逃城」是為每個人預備的,因為每個人都有可能不小心犯錯,甚而誤殺了人,因此當神把地交給人治理時,第一件看重的事就是「設立逃城」。

神設立「逃城」,讓土地不被玷污,不讓百姓所住的土地陷在咒詛當中。因此神不單要以色列百姓得地業,也透過「設立逃城」保守百姓能在地業上得祝福。

神為以色列民訂立許多規條,吩咐以色列人住在這片應許之地上要如何生活,讓他們能繼續在產業上得著神的賜福;「逃城」就是其中一個讓他們在土地上得蒙祝福的制度。

《申命記》記載,神吩咐往逃城的道路要預備好(參申19:3 ),要修築好去逃城的道路,使人逃生時不會有障礙,道路是暢通無阻的,以確保很容易就能去到「逃城」。從下一章可知,「逃城」是歸利未人管理,因此「逃城」就是屬神的城,所以人去到「逃城」,就是往神的方向而去。

二、逃到逃城的人 (v4-6)

逃到「逃城」的人要做甚麼呢?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1. 要馬上逃到「逃城」

「殺人者要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」(v4a) 誤殺人的要馬上快速逃到「逃城」,如果在還未逃到之前,報血仇的人是可以殺他的,直到他進入「逃城」就不可以殺他了。

故意殺人的,「逃城」與他沒有關係,只有誤殺人的才可以進去,所以當誤殺人後要馬上逃,不能拖延,要立刻尋求神的恩典;若沒有立刻去,那麼自己要擔負被人報仇的後果。

2. 要得到長老的接納

「站在城門口,把他的事情陳訴給那城的長老聽。他們就要接他入城,給他地方,讓他住在他們中間。」(v4b)

誤殺人的不是逃到城門口就會讓他進去,他先要把自己的事講述給長老們聽,長老們覺得可以,才會讓那人進去。

所以,去到逃城的人必須陳述自己的狀況給長老們聽,要真實的講出來,而不是隱藏。

3. 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

「他要住在那城裏,直到他站在會眾面前受審判。」(v.6a),不單單只是給長老們聽,也要站在會眾面前接受審判,整個人需要很透明的被驗證。

4. 要住在城裏直到大祭司死了

「等到當時的大祭司死後,殺人者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,就是他所逃出來的那城。」(v.6b),

誤殺人的進到逃城後,要直到當時當值的大祭司死了才可以再出城。如果那大祭司還沒有死就出去,他就失去了保護,報血仇的人看見他仍然可以殺他,那是合法的。但如果等到大祭司死後再出去,報血仇的人就不可以再殺他,他就可以回家了。

看!誤殺人的人,雖然是無心殺人,但也有自己不小心的疏忽,所以也要付上代價。他必須關禁在逃城裡,直等到大祭司死了才得自由可以回本家去。

「誤殺」雖是無心之過,但使人失去生命也是一種「罪」,而「罪的工價乃是死亡」,所以大祭司的死代表為誤殺人的人擔罪!因此,如果選擇不去逃城,或選擇不等大祭司死後再出逃城,就是選擇自己擔罪,但如果選擇等大祭司死後才離開逃城,那麼他的生命就因著大祭司的死而得著救贖了!

三、逃城是為眾人 (v7-9)

在整個以色列支派裏共有六座逃城: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三座在河東:哥蘭、拉末、比悉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三座在河西:基低斯、示劍、希伯崙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這是確保總有一座「逃城」在眾人的附近,每個人一定可以找到一條最短的路線去到逃城!

《申命記》也記載,神吩咐如果將來得到更多的地,就要再多設立三座逃城,因為神要確保在土地上居住的子民都能找到「逃城」。但聖經中除了這六座逃城的記載之外,並沒有再看見其他的逃城了,可見以色列還有許多未得之地!

「這都是為以色列眾人和在他們中間寄居的外人所指定的城鎮。使凡誤殺人者可以逃到那裏,不至於死在報血仇者的手中,直到他站在會眾面前受審判。」(v.9)

看!凡住在這應許之地上的,無論是以色列人或是寄居的,都可以進入逃城,神的恩典是為所有居住在祂地業上的人所預備的。
弟兄姐妹!今天我們每個人都需要一座「逃城」,我們的「逃城」就是「耶穌基督」!    

在舊約時代有大祭司為人擔罪,等到大祭司死,付上生命的代價,誤殺人的人才可以得自由回到本家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在新約裡,「耶穌基督」就是那個大祭司,祂「救贖」的恩典是為每一個人預備的,但人必須自己去支取才能得著這恩典!

弟兄姐妹!我們如果不進入耶穌基督這座「逃城」裡面,這恩典就與我們無關了喔!

親愛的天父,感謝祢為我們預備贖罪的逃城,我們要投靠祢,支取祢所賜的恩典。求主幫助我們對人也願意施予恩典,學習放手,願將一切交在主手中帶領。奉主聖名禱告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