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/2/24 羅馬書2章 不要論斷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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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「羅馬書」是保羅寫給羅馬教會信徒的書信,保羅很想去羅馬,但一直無法成行,保羅很愛羅馬教會的信徒,常常為他們禱告。

羅馬教會有外邦信徒,也有猶太信徒。第一章主要是寫給羅馬教會的《外邦信徒》,特別指不虔不義的外邦人。這ㄧ章就是針對猶太信徒寫的,保羅提醒他們,不要覺得自己是神的選民 ,有《律法》又《行割禮》便覺得自己比別人優越,這ㄧ章保羅指出猶太信徒的問題。

一. 神必照真理審判 (v.1-16)

1. 論斷人的是自己定罪 (v.1-4)

「你這論斷人的,無論你是誰,也無可推諉。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,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;因你這論斷人的,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。」(v.1)

為甚麼我們會論斷人?因爲~自視過高,覺得自己比別人優越!

喜歡《論斷人》的人,將一個《高的標準》放在別人身上,但卻將一個《低的標準》放在自己身上,內心就產生一種批判的聲音,覺得自己比別人優越,便瞧不起別人。

「你這人哪,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,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。」 (v.3a)其實若我們去做和別人相同的事,我們所行的不一定比別人好,甚至可能比別人更差。因此,會產生論斷的聲音,是因我們將別人的標準提高,而對自己的標準和要求降低。

這是保羅對羅馬教會的《猶太信徒》說話,因為猶太人覺得自己是被神揀選的,是世上最優越的民族,並且他們擁有神的《律法》。猶太人因這優越感,便用高標準來定別人的罪,去論斷別人;但保羅提醒他們,如換作是他們自己,所行可能也與別人一樣。

保羅警告猶太信徒:「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?」(v.3b)

我們怎樣論斷人,神都看在眼裡,論斷人其實就是《自己定自己的罪》,神的審判一定會臨到,不要以為可以逃脫。

「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、寬容、忍耐,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?」(v.4)

《不曉得》是不明白、不知道、不看重的意思,神的恩慈是讓人有悔改和回轉的機會,但猶太人認為只要守好《律法》便不會受到審判。其實《律法》是要讓人知道界線,讓人知罪,正如現今的法令,就是讓人知道甚麼是犯法。《律法》是讓人知罪,但無法讓人勝過罪,唯有《耶穌基督》能使人脫離罪。

我們《論斷》別人,神的審判必會臨到。不要以為神的恩慈、寬容、忍耐是無止境的!神的恩慈是有《時限》的,神給人有悔改的機會,因此我們要保守自己的心和舌頭;當知,不是說出口的話才是論斷,當我們有《論斷的心》時,其實《論斷》已在我們心裏蘊釀了!

2. 不惹神震怒 (v.5)

「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,為自己積蓄忿怒,以致神震怒,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。」(v.5) 
罪 + 剛硬不悔改的心 = 積蓄憤怒 = 惹神震怒。

神喜愛逞罰人嗎? 不!不!不! 神總是以恩慈、寬容、忍耐來對待祂的兒女。神要人能看見自己的問題,在祂面前認罪悔改,但是人往往濫用神的恩典,任憑自己剛硬的心不悔改。

親愛的弟兄姐妹!我們的心不要剛硬,要從神的話語中看見自己的問題,當聖靈對我們說話時,我們要面對自己的問題,要回轉,要悔改!

3. 神必照行為報應各人 (v.6-16)

《各人》是指每一個人,無論是有錢人或貧窮人、猶太人或希臘人,甚麼身份、甚麼民族,神都按人的《行為》來報應各人。意思是,每個人都要因著自己所做的事《向神交帳》。

你想得著「永生」嗎?什麼樣的人可以得著「永生」呢?

「凡恆心行善、尋求榮耀、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,就以永生報應他們;」(v.7)

保羅指出,《永生》並不是靠行為能得著,唯有《用心尋求神》的人,才能得著永生。

「惟有結黨、不順從真理、反順從不義的,就以忿怒、惱恨報應他們;」(v.7)

當人順從不義,不順從真理,按自己心意而行,自然便會自私和結黨,神自然會以忿怒和惱恨來報應,即使是神的選民看猶太人,只要不順從真理,神的審判都會臨到。

「將患難、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,卻將榮耀、尊貴、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。」(v.9-10)

這兩節都提到 「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」,神先是說將患難、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,再說卻將榮耀、尊貴、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,這兩樣都說:「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」,

猶太人是神揀選的民族、有行割禮,所以有特權嗎?

不!不是的!

「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」這是神作工的次序。因此,《恩典》與《祝福》先給猶太人,後希臘人,但《審判》和《定罪》同樣是先猶太人,後希臘人。

當時有很多國家是沒有聽過福音的,因此他們不知道甚麼是律法,也不認識真理,因此他們不能按律法而行,「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們雖然沒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」(v.14)

神《造人》是按著自己的形象、樣式造人。

「形象」是看不見的「靈、魂」
「樣式」是看得見的「體」

神造人時,將神的「靈」,就是「生命的氣息」吹入人的《裡面》,使人成為有「靈」的「活人」。

這很重要喔!我們需要認識自己,我們的《外面》是屬塵土,我們的《裡面》才真正是屬神的,是從神而來的「靈」,那是何等的寶貴啊!

但當亞當和夏娃犯罪後,人的《裡面的靈》便進入黑暗、扭曲和敗壞, 《本性》是人的《良知》,因此縱然有些人沒聽過福音,不知道甚麼是真理和律法,但他們也是神所造的人,他們《裡面的靈》有屬神的《良知》,因此懂得辨別是非,神是按他們的《良知》來審判這些沒聽過福音的人。而猶太人他們有律法,明白甚麼是真理,神便按他們對真理的持守來審判他們。基督徒有神的話語,神便按我們有沒有遵行祂的話語來審判我們。

「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,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,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,或以為是,或以為非。」(v.15)

所以,是將律法的《功用》刻在心裡,並不是將律法的《字句》刻在心裡,「原來在神面前,不是聽律法的為義,乃是行律法的稱義。」(v.13)

神是怎麼看「基督徒」的?

神不是看我們聽了多少講道?參加了多少聚會?而是看我們有沒有《行道》。即使我們聽了百場講道,但卻沒有真正的行出來,那都是沒有用的;我們聽神的話,能將這道灌輸在我們的生命中,能夠行出來,神便喜悅,因此神不是重視我們有沒有聽道,而是重視我們有沒有行道。

二. 遵行神旨意、行真割禮 (v.17-29)

1. 不要指著神誇口 (v.17-24)

「你稱為猶太人,又倚靠律法,且指著 神誇口;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,就曉得 神的旨意,也能分別是非;」(v.17-18)

保羅對猶太信徒說不要以為有神的律法,是神揀選的民族便誇口。保羅提醒猶太信徒不要只用律法教導人,但自己卻不能守律法。

我們很多時候也會這樣,聽道是為別人去聽,將所聽之道對應在別人的身上,不是對應在自己的生命中。我們要聽道,並且要行道,不是只用真理來教訓別人。保羅說當我們這樣做時,便是「給瞎子領路的,是黑暗中人的光,是蠢笨人的師傅,是小孩子的先生,」(v.19-20) ,因此我們聽真理,也要行真理,是將真理放在自己的身上,而不是放在別人的身上。

2. 要遵行神的話語 (v.25-29)

猶太人所誇的除了有「律法」,還有「行割禮」。「割禮」是猶太先祖與神立約的一個記號,保羅提醒猶太信徒,若單行「割禮」卻沒遵行「神的話」,這不算是「真割禮」,只是表面儀文的儀式。

「所以那未受割禮的,若遵守律法的條例,他雖然未受割禮,豈不算是有割禮嗎?」(v.26)

相對當時的外邦人,或今天的基督徒弟兄,不用行割禮,並非不守律法。比起割禮,神更看重我們的《心》是否敬畏神和尋求神,行割禮只是一個外在記號。保羅教導說:「惟有裡面作的,才是真猶太人;真割禮也是心裡的,在乎靈,不在乎儀文。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,乃是從 神來的。」(v.29)

「真割禮」是在乎《靈》,是心靈上的割禮,就是謹守遵行神的話,用真理去對付自己裡面的黑暗和罪。
猶太人只看重自己外在有沒有行割禮,並不在乎自己有沒有犯罪得罪神,因為覺得神有恩慈,這樣神的審判就會更快臨到。相反外邦人沒有行割禮,但只要心存一個敬畏神的心,用神的真理來對付裡面的罪,在神面前認罪悔改,這才是神所喜悅的。

今天這一章提醍我們,不要有《論斷人》的心,要勒好自己的舌頭,要改變自己,不要找別人身上的錯處,而是學習去欣賞別人所做的。當我們的心願意改變時,我們口所出的自然是讚美人的話,而不是論斷人的話。並且我們不要因著自己是基督徒而有優越感,不要用真理去指責人,但自己卻做不到。我們要行心靈的割禮,每天要用神的話語來對付自己的生命,願我們都能成為神所喜悅的兒女。

親愛的主!求祢幫助我們,收起論斷的嘴巴,收起控訴的指頭,改變自己,不要找別人身上的錯處,而是學習去欣賞別人所做的。求主幫助我們進入神的恩典裡,用恩典待人。每天讀神話語,使我們裡面的靈能活出生命美好的見證來。奉主聖名禱告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