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/3/7 羅馬書14 只禱告不控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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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《羅馬書》第14章,保羅教導在教會裡有不同「信心」程度的人,信徒應該用什麼樣的態度去面對!
我們先來了解一下當時羅馬教會的背景!

當時的羅馬教會有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,根據歷史,教會是先由猶太信徒開始,然後才有外邦信徒加入,後來因著羅馬政權的政令,猶太人被趕離羅馬城,因此教會便只剩下外邦信徒,以致外邦信徒人數越來越多。
後來因政策改變,猶太信徒便再回到羅馬,教會因而產生了許多的矛盾!

因為猶太信徒的信仰生活,帶著許多「律法」的規條。例如在飲食上他們吃蔬菜,不能吃無鱗的魚,不能吃豬肉等等……。

所以當外邦信徒《吃豬肉》時,猶太信徒便會覺得他們是吃《不潔》的食物;而外邦信徒不明白,為甚麼需要守《潔淨條例》?《信耶穌》後,生命已得自由,不應該以吃甚麼或不吃甚麼來決定屬靈生命的《聖潔》才對!

因此當時的羅馬教會便出現許多矛盾與爭論。

猶太人看謹守《食物潔淨條例》是「敬畏神」的表現,遵行神頒給他們先祖的條例,是他們「尊重神」的表現,這對他們來說,是持守《生命聖潔》的彰顯。

因此保羅教導說,怎能「論斷」他們呢?

保羅教導教會中的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,當怎樣於同一群體中和睦、合一,而不是分外邦人或猶太人的教會,因為神的心意是《一個群體》,不同背景的信徒要《在主裡合一》。

一. 彼此接納,為主而活 (v.1-12)

面對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的張力,保羅說要彼此接納,大家都要定意為主而活。所有的選擇都是為主而做,並且要彼此接納。

1. 不論斷信心軟弱者

猶太信徒被視為《信心軟弱》的族群,他們受律法限制,特別是在食物條例上,他們只吃蔬菜,食肉時還有限制,需要看屠宰過程是否合乎律法規定的條例,所以外邦信徒覺得猶太信徒是《信心軟弱》的人。

但保羅說﹕「信心軟弱的,你們要接納,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。」(v.1)

「辯論」帶著一種《判決》的意味,因為當我們與人辯論時,其實我們心裡已認定對方是錯的,我的想法才是對的!

「有人信百物都可吃;但那軟弱的,只吃蔬菜。」(v.2)

外邦人因為沒有受「律法」的轄制,因此信百物都可吃,所以保羅教導說:在飲食上引起疑惑的事不要去辯論。「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;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;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。」(v.3)

我們都是耶穌的僕人,都已被主收納了!因此我們做甚麼都由主來判斷對或不對。
如果一個人吃,但存敬畏的心而吃,而有人雖不吃,但卻沒有敬畏神的心,哪一個較好呢?
因此,不是在於吃或不吃,而是在於我們裡面的靈是否「敬畏神」!

2. 尊重別人為主做的事﹕

「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;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。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。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。吃的人是為主吃的,因他感謝神;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,也感謝 神。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,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。我們若活著,是為主而活;若死了,是為主而死。所以,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。」(v.5-8)

這段經文中的「這日」指安息日或舊約禮儀律法中一切特別的節日,如逾越節或住棚節等;「那日」指一般的日子。

信心軟弱的人覺得「節日」比一般日子重要。
但信心剛強的人認為每一天都一樣重要。
所以信徒需要明白所做的是為甚麼?

如果是為私慾,吃或不吃都是不好的,但如果是《為主》,吃與不吃都是好的;因此重點不是吃或不吃,而是我們為甚麼要這樣做?

如果是為《敬畏主》,願意透過不吃來分別為聖,這樣便值得我們尊重。
那麽,該怎樣面對信心較軟弱的人呢?很簡單,就是 — 接納!

每個人的信心程度都不一樣,每個人為了愛主而做的,我們都要尊重。所以,當有人還未明白和認識時,我們要慢慢等候他們生命的成長。

二. 彼此建立,愛中行事(v.13-23)

「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。凡物固然潔淨,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,就是他的罪了。」(v.20)

我們需要知道,神對每一個人都有特別的時間表,當神正在一步步帶領一個人時,我們若在這人身上強加要求,便會成了他生命中的重擔,反而會毀壞了神的工作。

所以我們要按著神的心意而行,如果要給人意見,要先禱告,求問神應該如何做?這是否是適當的時候?千萬不可越過神去作!

1. 要按愛人的道理行

我們所做的是否是出於《愛》呢?
當我們想給人意見時,必須先問自己~ 我是出於《愛》嗎? 
在我裡面是否有足夠的《愛》去對他說?

如果沒有足夠的愛,我們說的話便會刺傷人!
如果有足夠的愛,我們說出來的就會讓人感受到那份溫暖,就能為人帶來祝福。

「所以,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,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。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,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;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,在他就不潔淨了。」(v.13)

是的!凡物沒有不潔淨的!但如果當人認為這食物不潔淨時,我們不可叫他吃,因為他心裡已覺得這食物是不潔淨,吃了便會得罪神,如果硬逼他吃,便會叫他心裏憂愁,這並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。

2. 在乎神國所在乎的

「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,只在乎公義、和平,並聖靈中的喜樂。」(v.17)

神國所在乎的不是《飲食的條例》,有些時候我們在乎人的《外在》行為過於在乎《內在》的生命。我們真正需要在乎的是甚麼呢?

上帝國在乎的是甚麼呢?
神的國在乎的是 — 內在的生命!

當一個人有了美好的《內在生命》時,外在行為自然就會起變化。如果我們不看重人的內在,硬要規範人的外在,那麼這只是在建造一個《虛假的人》。因此我們需要先知道「神的國」在乎的是甚麼,神要我們「心意更新」,是要我們先改變內在的生命,當我們內在生命改變,外在行為自然就轉化更新了。

3. 不要毀壞神的工程

「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。凡物固然潔淨,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,就是他的罪了。無論是吃肉是喝酒,是甚麼別的事,叫弟兄跌倒,一概不做才好。」(v.20-21)

我們要在愛中行事,凡是叫弟兄跌倒的,都不是在愛中行事。我們不要毀壞神的工程,要追求和睦和彼此建立德行的事,這才是我們要去做的。

4. 各人按信心而行

「有信心,就當在神面前守著。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,就有福。若有疑心而吃的,就必有罪,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。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。」(v.23-24)

保羅教導說:如果自己有信心,吃了不自責,便沒問題。但如果勉強別人吃,但那人其實是沒信心的,勉強去吃,那就是出於疑惑吃,這就是罪。

因此,我們不要強勢地將「信心」加在別人身上,如果吃的人是沒有信心而做,他就是犯了「罪」,因為凡不是出於信心的就是「罪」。所以每個人要按著自己的信心而行,不要勉強別人。如果我們有信心,我們就在神面前守著。

我們必須彼此建立,不要論斷,在愛中行事,要用《愛》來建立人,凡事由主掌權作主,這樣才能建造合神心意的教會。

親愛的主!求祢幫助我們,不要因個人的行為而破壞了神的工作,拆毀了人的生命,叫人跌倒。求主幫助我們學習保羅的生命,賜給我們有使徒的心,能去愛初信的人,愛我們覺得不可愛的人,讓他們認識真理,叫真理使他們得自由。奉主聖名禱告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