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/4/5 加拉太書6章 誰是屬靈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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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保羅對加拉太教會的信徒們說:「弟兄們,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們心裡。阿們!」(v.18) 這是保羅在《加拉太書》結束的話。

是的!我們每個人都需要「耶穌基督的恩」,沒有人能靠自己行善來成全律法,也沒有甚麼可誇的,因為其實我們甚麼也沒有!

在第5章保羅講了兩件事: 第一件事是 — 基督釋放了我們,使我們得以自由,所以我們要站立得穩,不要再走回律法的舊路,要在新的自由之路上奔跑。

第二件事是 — 在基督恩典裡的人,不要用「自由」作藉口來放縱情慾。很多人以為做自己想做的事就是自由,叫他不做的話就是不自由,其實在基督裡可以為主而做,可以為主而放下自己,這才叫做真正的自由。
唯有在「聖靈」裡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,「屬靈的人」才能參透這樣的奧秘!

今天這一章提到兩個測試,讓我們知道甚麼是「屬靈的人」。 
第一個測試:如何面對別人的軟弱。
第二個測試:如何使用金錢。

在物質的事上,最能測試出「屬靈的人」的身量與高度。

一、挽回軟弱的 (v.1-5)

「弟兄們,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,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;又當自己小心,恐怕也被引誘。」(v.1)

人是軟弱的,偶然會被過犯所勝,因爲沒有人是可以守全律法的。從聖靈而生的人,是「屬靈人」,屬靈的人若要去挽回別人時,自己也當小心,恐怕也會被引誘!

「挽回」原文有「醫治」的含義,特別指骨頭破碎後的包紮,我們對軟弱跌倒的兄姐,必須溫柔的醫治他,將他挽回過來。

「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」(v.2) 
「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」(v.5)

「重擔」和「擔子」在原文是不同的字;「擔子」就像背包,背負起來不會太重;「重擔」就不同了,「重擔」是需要互相擔當的。
猶太教的基督徒有他們的擔子,就是需要成全律法的傳統,要一代一代傳承「割禮」的傳統;外邦的信徒也要在「基督的恩典」中直奔成聖的道路,所以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擔子,但要怎樣才能成全「基督的律法」?就是要互相擔當擔子。保羅說:「如此,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。」(v.2)

「基督的律法」與「猶太的律法」是完全不同的!
基督的律法是「愛」的律法!
猶太的律法是「條文」的律法!
守猶太律法的人常自以為義,成全自我!
行基督律法的人是體貼別人,成全別人!

所以,保羅教導加拉太教會的信徒,要行基督的律法,用愛彼此服事,當被服事的人在愛中滿足了,自己也能在愛裡得著更大的滿足!

「人若無有,自己還以為有,就是自欺了。」(v.3)「無有」是指沒有人能將「律法」謹守完全;人若以為自己可以守全律法,那就是自欺。如果真正誠實的察驗自己,就會看到自己根本完全無法稱義,若說有什麼能誇口的,應是只能誇口自己的「不能」吧!(v.4)

例如聖經中那個少年官問耶穌,怎樣可以承受永生?他從小就守誡命,他自覺全做了,耶穌叫他變賣所有去分給窮人,把「愛」做在別人身上。他聽見就甚憂愁地離開了(路18:18-25)。這少年官守了誡命就自以為「完全」了,但是,當《測試》來時,就知道原來他是「虛空」的,這就是《自欺》。

所以,從人際關係上,我們可以為自己做個評量,看看自己是否是一個「屬靈的人」?

二、以金錢行善 (v.6-10)

另一個測試,是「金錢」的使用。

「金錢」除了用在神的國度事工上之外,我是否有賙濟需要的人?是否有關心宣教的主僕? (v.6) 
「人種的是甚麼,收的也是甚麼。」(v.7)

「在道理上受教的,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。」(v.6) 施教的人種的是《神的話語》,應該收到信徒對他們的供應。這是第一個「種與收」的關係。

第二個「種與收」的關係是《信徒對神的態度》,不可以「宗教」取代了「神」!
不可以宗教的框架取代了與神真實的關係; 
不可以事工或成就的工作,向神討功勞;

所以做一切事情都要對準焦點,神是輕慢不得的,我們要為神而做,靠神而做,因神而做,我們種的是甚麼,在神裡面收的也是甚麼。

神的眼目一直在觀看我們,看看我們是否有按著聖靈的感動而做!

第9節,保羅用「行善」來表達施惠於人的美事,保羅說:「我們行善,不要喪志,若不灰心,到了時候就要收成。」

「收成」是有一個堅持的過程,不可喪志,不可灰心,行善的事要堅持下去。 
「收成」是要等候時間的,「收成」就是前面所說到的「種」和「收」的滿足與喜樂。

「所以,有了機會曾在此就當向眾人行善」(v.10a),很明顯的,這「行善」就是對需要的人的幫補、供應,保羅特別提到:「向信徒一家更當這樣」(v.10b),保羅會這樣說,可能是想到耶路撒冷教會的需要。保羅在每次宣教旅程時,都會鼓勵外邦教會供應耶路撒冷教會,保羅的心總是掛念著耶路撒冷教會的需要。

三、一無可誇 (v.11-18)

1. 保羅的自嘲 (v.11)

「請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呢!」(v.11)

保羅所寫的書信,有許多是請人代筆(羅16:22)。從第四章13-15節的記述,對照這一節經文可以證明,保羅應是患有眼疾,視力不佳,所以字寫得特別大。

《加拉太書》可能全部是保羅親手所寫,但也可能是由別人代筆寫至此,然後由他接過來親自寫下最後幾節的話。
無論如何,保羅對加拉太教會的信徒說這句話,是為證明這封信是他親筆所寫的,期盼使加拉太的信徒,能更加在意他所說的勸誡之言。

2. 只誇基督十架 (v.12-17)

加拉太是在土耳其、亞細亞半島地區,是一個耕種的農地,加拉太人多是鄉下人,可是城市裡有一些猶太人聚居,有猶太會堂,保羅到那裡,首先要去的地方就是「猶太會堂」,保羅要將基督介紹給他的猶太人同胞,透過他的同胞再把福音傳給外邦人。

「凡希圖外貌體面的人都勉強你們受割禮,無非是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。」(v.12).當時猶太族群裡,如果有猶太基督徒不願意叫外邦信徒「受割禮」,不單那外邦信徒要被趕出會堂,連那位猶太基督徒也會被逼迫或被趕出會堂。這就是「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」。

但保羅說:我不介意受這些逼迫,因為我不是要討人的喜悅。保羅說:「他們那些受割禮的,連自己也不守律法;」(v.13a)

正如第1節所說的,無論是誰,是受割禮的、是不受割禮的,都會偶然被過犯所勝,所以沒有人可以靠自己的肉體來誇口。

那麼,保羅有甚麼可以誇口的呢?

保羅說:「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,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。」(v.14a)

為了愛我們,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,捨棄自己,保羅也為了愛加拉太人,願意忍受各樣的逼迫,甚至辛苦的親筆寫大字的信,為勸誡加拉太教會的信徒。

保羅宣告說:「因這十字架,就我而論,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;就世界而論,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。」(v.14b) 
保羅已經不計較世人怎樣看這些問題,他靠著耶穌基督的恩典,甚至付上代價,也要把「十架的救恩」傳出去。 
在「救恩」面前,受割禮、不受割禮,一點也不重要!

那麼,什麼才是最重要的呢?最重要的是 — 要做一個「新造的人」!
「新造的人 」就是由聖靈而生的「屬靈人」!

當我們「受洗」的那天起,我們就得著「基督的生命」、更有「聖靈的內住」,每天不斷的幫助我們成為一個「新造的人」,以致我們成為新的皮袋,可以盛載聖靈在我們生命裡面不斷地發酵,使生命不斷的成長更新。

親愛的弟兄姐妹!你經歷過生命的更新嗎?
你知道自己更新了甚麼嗎?
你有沒有為經歷聖靈的更新而喜悅呢?

「更新」使我們突破了自己的框架,在基督裡成為一個「新造的人」,ㄧ個「屬靈的人」!

3. 最後的叮嚀 (v.18)

「弟兄們,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們心裡。阿們!」(v.18)

保羅書信的《結束問安》很少如此簡單,相信是保羅要維持全書的簡單,沒有別的,只有基督的十架,不是人所添加的律法,唯靠十架才能使人回到神那裡,若要誇口,單單只誇「耶穌基督的救恩」。

親愛的主耶穌!感謝祢以祢的義代替了我們的不義。求聖靈不斷提醒我們怎樣做一個蒙祢喜悅的屬靈人。若不是基督的十架,我們一無所有,更別無可誇。奉主聖名禱告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