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/4/4 加拉太書5章 基督裡的真自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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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《加拉太書》前面4章,保羅勸勉加拉太人不要落入「律法主義」裏,今天這一章,第一段的經文,保羅就很清楚的再一次講述,不能靠外在的行為「稱義」,因為沒有人能靠外在的行為「得救」。

那麼,是否甚麼規條都不理,任何行為都不受拘束,就叫做「自由」呢?

第二部分保羅就說到「在基督裏的自由」,這自由不是靠外在行為,但也不代表可以為所欲為,如果不受規條的約束,順從裏面的情慾放任去行,這不是自由,是被另外一種東西轄制了!

保羅說:「基督釋放了我們,叫我們得以自由。所以要站立得穩,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。」

一、得自由後要站立得穩 (v.1-12)

1.不受奴僕的軛轄制

奴僕的軛就是「割禮」,信耶穌後不用「守割禮」,保羅強調若是認為「受割禮」、「守律法」才可得救,那就錯了!
這段經文講「救恩」與「割禮」之間的問題,「割禮」是神在創世記與亞伯拉罕的立約。神對亞伯拉罕說:你要當「完全人」,我就跟你立約,所以你家所生的,我也與其立約,以「割禮」作記號,不受「割禮」的就要從你的家剪除(創17:10-14)。所以,「割禮」是一個立約的「記號」,要作完全人就要有這個記號,但是,擁有這樣的記號也不代表就會成為「完全人」。

2024/4/3 加拉太書4章 承受產業的真兒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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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在保羅寫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《加拉太書》中,我們可以看見,保羅語重心長的提醒加拉太眾教會,信仰不可倒退了,不要回到「守律法」的舊約中,要進入到「基督的救恩」裡,脫離律法主義,領受聖靈,要成為承受產業的「神的兒女」。我們是否能得着神所應許的產業,就在乎我們的「身份」,保羅要讓加拉太教會的信徒知道 — 自己是「神兒女」的身份,不要再活在「奴僕」的心態中。

作為神家中的兒女,該如何做,當如何行,道理大家都明白,但卻很難活出「神兒女」的身份來。正如聖經中「浪子的故事」,那個盡心盡力的大兒子,雖然天天和父親在一起,但活出的卻是像個「奴僕」的生命,他和父親的關係是有阻隔的!

這給我們一個提醒! 我們雖然已有「神兒女」的身份,但是我們與天父的關係如何呢? 
是親密的?是有阻隔的?

一、起來承受產業 (v.1-7)

保羅說:「我說那承受產業的,雖然是全業的主人,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,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,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。」(v.1-2)

當時文化的傳統,孩童幼年受教於管家和師傅手下,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,他就可以繼承者的身份承受產業。

2024/4/2 加拉太書3章 因信稱義 領受聖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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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保羅和巴拿巴第一次宣教時,建立了加拉太教會,初代教會的猶太信徒,出生八天要行割禮,生活上要遵守許多律法和規條,他們信了耶穌,領受了聖靈,在猶太會堂裡聚會。

後來,有外邦人來聽保羅講道,信了耶穌,也領受了「聖靈」。那時候,當人信了福音,使徒就會按手讓他們「領受聖靈」,「領受聖靈」後,講方言、行神蹟是他們得救的證據;保羅說神不偏待人,聖靈也賜予外邦信徒能力。

起初,這些猶太信徒也認為神真的不偏待人。但後來,因為加拉太地區是由羅馬政府統治,很多外邦信徒湧進會堂,全城的人都來聽福音,就令猶太信徒滿心嫉妒。因為他們從小行割禮、守律法、守安息日、守飲食規條等等,信了耶穌仍然要遵守,而外邦信徒信了耶穌,什麼都不用做就得著聖靈的能力、講方言、行神蹟。所以猶太信徒就把一切的規條壓在外邦信徒身上,告訴他們 — 要得救就要歸化猶太教,行割禮,守律法。

他們所傳的就像是~相信耶穌基督釘十架的救贖還不夠,人還要行割禮才能得救!
這令保羅十分的生氣,著急憂心! 這就是當時加拉太眾教會的背景!

在這一章,保羅提醒加拉太教會的信徒﹐人不是因為「律法」而稱義和領受聖靈,乃是因「信」稱義和領受聖靈。信徒藉著「信」,在耶穌基督裏成為神的兒女,就能照着「應許」承受亞伯拉罕所得的祝福和產業。

2024/4/1 加拉太書2章 堅守自由的福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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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《加拉太書》是新約聖經最早期成書的書卷,是保羅寫給加拉太教會,指出教會問題的書信。

加拉太眾教會位於加拉太南部,是保羅第一次宣教之旅所建立的教會,保羅盡心的為教會建立信仰根基;但是當時有很多猶太人來到加拉太地區,猶太人所堅持的真理是要「受割禮」、要「守律法」,他們的「律法主義」影響了加拉太教會信仰的純正,令保羅極為著急憂慮。

保羅傳揚的是耶穌基督託付給他的福音,那是使人得自由的福音,因此保羅寫信給加拉太的教會,糾正他們,指出他們的問題,這是保羅對福音真理的持守與勇敢。

一、堅守福音的託付 (v.1-10)

第1-10節經文的背景是在「耶路撒冷會議」之前。「耶路撒冷會議」是使徒們為商議外邦信徒是否需要「受割禮」,「守律法」而開的一場重要的會議!

前ㄧ章記述,保羅在遇見主之後「過了三年」他到耶路撒冷去見使徒(1:18);然後在第二章一開始又說:「過了十四年」,意思是, 距上次去了耶路撒冷之後,已經又過了十四年了!

1. 不徒然的事奉 (v.1-2)

「過了十四年,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,並帶著提多同去。我是奉啟示上去的,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,對弟兄們陳說,卻是背地裡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,惟恐我現在,或是從前,徒然奔跑。」(v.1-2)

2024/3/31 加拉太書1章 傳耶穌基督啟示的福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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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我們要傳的福音是什麼呢? 我們要傳的就是 — 耶穌基督啟示的福音!

因為「福音」從基督而來,是基督所成就和所啟示的。使徒保羅所傳講的「福音」,是直接從耶穌基督領受的,所以他要持守下去,並且持守到底。

《加拉太書》撰寫的時間,應是於耶路撒冷會議之前,是寫給加拉太各教會的書信。
加拉太是一個地區,包括彼西底的安提阿、以哥念、路司得、特庇各城,猶太人在那裡有相當的影響力。

使徒保羅在第一次宣教旅程中建立了加拉太眾教會,後來他回到安提阿。當時猶太信徒「割禮派」滲入加拉太教會,堅持外邦信徒必須受割禮、守律法,才能得救。

使徒保羅非常掛心憂慮,因為得救不是靠行為、靠割禮,但是猶太人卻堅持,認為「守割禮」才可以得救,要求外邦人也要「守割禮」,完全猶太化,要成為猶太人才能得救。

保羅知道這不是基督啟示他的福音,保羅不容所領受的福音變質扭曲被更改,因此,保羅就寫書信教導、糾正加拉太的教會。

一、 福音的根基(V1-5)

1. 保羅的權柄與使徒身份

「作使徒的保羅,(不是由於人,也不是藉著人,乃是藉著耶穌基督,與叫他從死裡復活的父神)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,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。」(v.1-2)

2024/3/30 士師記 21 章 以色列中沒有王 各人照自己眼中看為對的去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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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今天我們讀《士師記》的最後一章,整卷《士師記》以「那時,以色列中沒有王,各人照自己眼中看為對的去做。」(v.25)做為結束。            

以色列人行自己眼中看為「對」的事,其實他們的生命沒有真理,沒有將神放在首位,他們是按自己的標準行事。因此百姓一錯再錯,各人任意而行,最終帶來悲慘的惡果。

一、 隨意起誓

「以色列人在米斯巴曾起誓說:『我們中誰都不把女兒嫁給便雅憫人。』」(v.1)        

以色列百姓隨意起誓,他們起的誓是以自己為標準,並且他們所起的誓還會使自己陷入受詛咒,這實在是愚蠢無知的行為。

士師時代的以色列人,生命中沒有神,以自我為中心,當他們面對問題,就用自己的思想和方式處理,因此就落入了黑暗的世代裡了!

1. 差點滅絕便雅憫支派

「以色列人來到伯特利,坐在那裏直到晚上,在神面前放聲大哭,說:『耶和華-以色列的神啊,為何以色列中會發生這樣的事,使以色列今日缺了一個支派呢?』」(v.2-3)

2024/3/29 士師記 20 章 兄弟相殘的悲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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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上一章的記述,結束在極為殘暴的畫面,一個利未人帶著強烈的報復心,將自己的妾切成十二塊,把訊息傳遞到以色列各支派。今天這一章講述這個事件後續的發展,講到以色列各支派聯合血洗便雅憫支派,開啟了以色列全國的內戰,以色列人視這場戰役為「聖戰」,他們自覺這是神聖的,是為要守住律法而戰。

經文記述以色列人《如同一人》的攻打自己的兄弟,其實當以色列民進迦南地時,神吩咐以色列人對仇敵要趕盡殺絕,神要他們《如同一人》去攻打敵人,而並不是對兄弟趕盡殺絕,但以色列人並未做到。現在他們為了攻打兄弟,三次求問神,但那是不合神心意的求問,當人心術不正的求問,神便按人的心意回應。

當時的世代對神的心意和律例典章完全地扭曲,整個以色列民族都已被腐化。當仇敵攻打以色列人時,神便興起士師拯救他們,但最可怕的是內戰,如果以色列整個民族槍口對內不對外,是會帶來滅族的危機的。

當約書亞離世後,以色列人的狀況便越來越墮落,但神有憐憫,神記念與以色列先祖的立約,便興起士師來拯救以色列民族,神是信實的神,更是滿有慈愛與憐憫的神!

一、 罪人聲討罪人 (v.1-17)

2024/3/28 士師記 19章 以色列的腐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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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《士師記》從第17-21章的經文,描述士師時代之前,因為沒有王,百姓墮落敗壞到極點。      

當時的以色列民敗壞墮落,連利末人都不以耶和華神為神,任意而行,其他人更是可想像有多敗壞了。

第17-21章是《士師記》的第三大段,在這段記載中沒有王、沒有士師,完全是黑暗的時代,這個時代有兩個特徵,一是不認識神,是對神的敗壞;二是人與人彼此之間的敗壞。          

這樣的景況,可以藉著兩件事件顯明出來~      

2024/3/27 士師記 18 章 不以神作以色列的王 「但支派」的遷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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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《士師記》第17-21章的時序,並不是在參孫以後,應該是在士師被興起前;在這幾章中,不斷出現:「以色列中沒有王,各人任意而行」(參17:6,18:1,19:1,21:25)。

今天這一章的經文一開始就講述:「那時,以色列中沒有王。」(v.1),在整章的結束,結語是:「神的家在示羅多少日子,《但》人為自己設立米迦所雕刻的像也在《但》多少日子。」(v.31)            

雖然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,但是在以色列中是有神的,因為「神的殿設立在示羅」,只是百姓不以神為以色列的王,眾人都隨己意任意而行,以致使以色列落入士師時期的黑暗循環之中。

一、 但支派離開神命定的祝福 (v.1-10)

「那時,以色列中沒有王。但支派的人還在覓地居住,因為直到那日,他跟們還沒有在以色列支派中抽籤得地為業。」(v.1)

在「約書亞時期」神已經將地業分給《但支派》了,神給每一個支派都有劃定界線,在界線之內,就是神賜福給他們的應許之地;但是《但支派》不去爭戰得地,他們不要神所給的祝福和產業﹐反而去搶奪別人的土地,這是在神眼中看為惡的事。

2024/3/26 士師記 17 章 任意而行的世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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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整卷《士師記》可分為三個大段: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第一段:第1-2章,講述在「後約書亞」時代,以色列各支派之間的關係和信仰的景況。         
約書亞那一代過去了,新一代不認識神,屬靈光景越來越黑暗,成為了「另ㄧ世代」。然而,以色列民縱然墮落,神仍然要拯救,神的同在仍要賜給他們,因為神與亞伯拉罕立約,神是信實守約的神,必不背棄自己的約。

第二段:第3-16章是士師治理的年代,也是神審判以色列人的年代。這段時期,以色列人落入一個循環裡,他們離棄神,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,就被仇敵攻擊,他們便呼求神,神就興起士師救他們脫離仇敵的手;以色列人雖然背約、離棄神,但神仍然守約顧念他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