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/4/14 以弗所書5章 效法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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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《以弗所書》是新約聖經中很重要的一卷書,是關於「教會」、「救恩」的論述與教導,裡面包含對「榮耀」的啟示,對個人的生命、屬靈的爭戰、夫妻的關係都是很有幫助的。

在這一章裡,「效法主」的教導,貫穿了整章經文的主題。前一章提到五種職份,各盡其職,建立基督的身體,所以我們要效法主耶穌,要長成到神要我們長成的身量。不要叫聖靈擔憂,也不要給魔鬼留地步。我們要效法主耶穌基督,因為神已為教會賜下「救贖」和「聖靈」,並呼召五種職份的服事者,來成全聖徒,建立教會。

今天我們一起來學習如何效法主!

一、 在愛中行事 (v.1-7)

我們效法主,首先要用「愛心」來行事,無論是在思想上或是行為上,主怎樣行,我們就學習那樣行,「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」(v.1b)。神就是愛,基督為我們捨己,犧牲,將自己獻給神,這就是「愛」。所以我們要行在「愛」中,要憑著「愛心」行事,如同基督捨己的「愛」一樣。

還有一件重要的事,我們要《謹慎自己的言語》!

保羅教導以弗所教會的信徒:「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,或是貪婪,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,方合聖徒的體統。」(v.3)

聖徒的生命就是要「效法主」,我們不胡亂說話,淫詞、妄語、虛浮,和戲笑的話都不要說,總要說祝福的話、感謝的話。

2024/4/13 以弗所書4章 使徒性教會的特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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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《以弗所書》前三章講到神奧秘的旨意,這奧秘在保羅之前是不為人知的。保羅將這奧秘揭開來,原來神的奧秘是關乎整個「救恩」的安排;「救恩」原是在猶太人身上,所有神的「約」和「應許」是屬於神的子民的,沒有人想到,有一天外邦人也可享受同一個基業,一同進入神的豐盛。外邦的教會要與猶太人的教會聯合成為基督的身體,外邦人也可得救,同蒙應許,同得猶太先祖與神立約的祝福,在基督裡合而為一,神的建造只有一個身體,只有一個教會。

在第四章提到教會五種服事職份的建立,前面二章、三章已提及「使徒」和「先知」,這一章再加入「傳福音的」、「牧師」和「教師」,保羅在《以弗所書》中不斷強調教會必須是「使徒性的教會」,就是致力「傳講福音的教會」,「使徒性的教會」要常常掛念神的呼召!
神對「啟示」的原則是 — 誰常常掛念神的事,神就向他多多發出「啟示」。

舊約時代,摩西、大衛、以西結常常掛念神的事,神就向他們啟示「會幕」和「聖殿」的藍圖;新約時代,保羅常常掛念「神的教會」,所以神就把建造教會的藍圖啟示給他。
什麼是建造教會的藍圖?

一、 愛裡合一 (v.1-6)

「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:既然蒙召,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。」(v.1)

2024/4/12 以弗所書3章 揭開福音的奧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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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《以弗所書》第一章說到神揀選我們,將萬有放在祂的腳下,讓「教會」成為萬有之首。 
「教會」是什麼?
教會就是「基督的身體」!
是被充滿萬有的神所充滿的!

弟兄姐妹!當我們讀保羅寫給當代教會的書信時,不知道是否有感覺到,我們對「教會」的認識似乎很有限!

保羅所說的「教會」和我們所認知的「教會」似乎是有天差地別之感!
正因為這緣故,所以我們需要讀經,需要更深的認識「教會」的真義。

人總喜歡揭祕,這一章保羅提及了「奧祕」,這「奧秘」就是指「福音的奧祕」。
「但願他在教會中,並在基督耶穌裡,得著榮耀,直到世世代代,永永遠遠。阿們!」(v.21) 這一章的重點就是 — 教會是榮耀的!

我們一起來看看,保羅所說的榮耀的教會,跟我們所認識的「教會」有什麼不一樣?

一、 明白奧祕 (v.1-13)

1. 福音的奧祕 (v.1-6)

保羅說:「這奧祕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,不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他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。」(v.5)

在今天,我們當然知道,神的心意是外邦人跟猶太信徒是可以一同得救的,他們將同歸於一,可以一同領受異象,但對當時的人來說,他們是不知道這奧祕的。

2024/4/11 以弗所書2章 在基督裡的新人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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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在以弗所書第一章裡,我們看到了,信徒成為神的兒女後,就有了新的身份 — 「教會要作萬有之首」(1:22)。

什麼是「萬有」?

「萬有」就是我們所生活的「大地」,是神美妙的創造,是天上、地下那豐富的自然界!

那麼,要承接「萬有之首」的職分,神的兒女對「大地」就要有使命感,要將萬物帶到基督面前,使萬物與基督合而為一,使嘆息的大地得到釋放。

這感覺像是個宇宙工程,何等的浩大啊!

是的!這工程唯有神能夠完成,我們何其有福被神邀請,進入這個浩大的工程裡,神要透過我們《生命的改變》,使用我們《新造的生命》,來見證神那無比的榮耀!
《以弗所書》第二章,保羅就是講述教會在基督裡的這一批新人類,就是「新造的人」,他們的組成有兩個特質。

一、 在基督裡新造的人 (v.1-10)

1. 從前的光景 (v.1-3)

經文吿訴我們,這些人從前的生命光景是受邪靈轄制的,肉體被私慾牽引,生命死在罪惡過犯之中,他們《舊有的生命》是沒有人生的目標方向,沒有順從真理而行的。
第3節所說的「喜好」原意是指:「明明被禁止的事,人卻偏要去行。」

是的!人就是如此的軟弱!

2024/4/10 以弗所書1章 榮耀的教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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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《以弗所書》是使徒保羅被囚於羅馬時,為了堅定以弗所信徒的信仰所寫的書信。

以弗所位於愛琴海的東邊,是羅馬帝國東西交通要道,是海陸貨運的轉運站,人口密集,商旅不斷,是個富庶的城市。

城內有一個可容兩萬四千人的露天大劇場,還有號稱世界七大奇觀之一的亞底米神廟,並有推喇奴講學用的廊院,以及建築精美宏偉的圖書館。

以弗所人的經濟,文化,宗教活動熱絡,居民信奉亞底米女神,城內盛行巫術,寫有咒語的書被認為具有消災、醫病、趕鬼的能力,因此有人甚至願意出高價收購。

保羅在他第二次宣教旅途回程途中,曾經路過以弗所,留下百基拉和亞居拉夫婦在那裡工作。保羅第二次到以弗所是在他第三次宣教旅途時,他在以弗所住了三年多,建立了以弗所教會。

以弗所信徒本是外邦人,他們接受保羅所傳純正的基督信仰,但與當代的外邦教會一樣,面臨到猶太教信徒,要求他們要「受割禮」、「行律法」才能得救的信仰衝突問題。

約翰‧加爾文說:「在所有使徒保羅的書信中,我最喜歡的就是以弗所書。」《以弗所書》之所以被加爾文那麼看重、喜愛,很可能是因為《以弗所書》主要是在探討有關「教會」這個主題。在使徒保羅的思想中,教會的元首就是基督,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二者之間的關係,如同夫妻,是極為親密的。

2024/4/9 路得記4章 黑暗世代裡的明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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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今天我們讀《路得記》第四章,是《路得記》終結的篇章。

《路得記》的故事發生在士師治理的時代,那是黑暗的世代,神要作以色列的王,但以色列人不肯,他們要自己作王,便任意而行。以色列人因不跟從神,便陷在黑暗中,生活遇上饑荒,又被外族欺負,人心不安。以利米勒因此就移民,從伯利恆高地往下遷移到摩押平原居住。

以利米勒帶著妻子拿娥米和兩個兒子去摩押地居住,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,他們完全被同化,屬靈生命的光景越是黑暗;最後以利米勒和兩個兒子都死在摩押地了!              

拿俄米還有甚麼盼望呢?自己的民族以色列陷在黑暗的世代裡,現在來到外邦地,同樣是在黑暗裡,連丈夫和兩個兒子都死了,剩下兩個媳婦都是外邦人。          

拿娥米的靈醒悟了!她要走回轉歸向神的道路,她要回到故鄉伯利恆,她滿滿的出去,現在卻空空的回來;在這樣的背景下,我們來看看《路得記》最後篇章的記述。

這一章《聖經》讓我們看到,在黑夜中的明燈,如何在暗夜裡,散發出神榮耀的光芒!

一、神的「恰巧」繼續作工 (v.1-6)

2024/4/8 路得記3章 路得的順服與等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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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神不單在白天作事,神也在晚上作事!這一章是一個浪漫夜晚的故事,就是因為這件事在晚上發生,所以使《路得記》有一份特別精彩和浪漫的情調。

上一章記述路得「恰巧」去到波阿斯的田拾取麥穗,因而與波阿斯相遇;這一章不單講「恰巧」,在「恰巧」裡也有特別的機遇發生。

我們是不是有把握身邊所發生的機遇呢?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當機遇來臨時,我們可不可以在準確的時間,做應該做的事呢?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生命的路徑只要行在神的心意中,很多「恰巧」的事,就會在我們生命中發生。因為,在神沒有「恰巧」的事,所有的事都在神的手中運作,神是豐富的神,在祂有千變萬化的排列組合,所以總是有意想不到的事情會發生。

2024/4/7 路得記 2章 蒙恩寵的路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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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這一章是充滿「恩典」與「恩寵」的一章!        
「我在誰的眼中蒙恩」(v.2)
「是在你眼中蒙恩」(v.10)
「願我在你眼前蒙恩」(v.13)
「願那照顧你的得福」(v.19)
「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,因為他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」(v.20)

在這些充滿「恩典」的詞句中,「蒙恩」(v.13)與「恩待」(v.20) 原文都是「恩寵」的意思;「蒙恩」,是由上而下所賜的恩典;「恩待」(v.20)是平行的,是對朋友、對親人分享恩典。

波阿斯對路得的「恩待」,是以一位長輩身份看顧路得,就像親人的照顧一樣;因為波阿斯是以利米勒的近親。路得是蒙恩寵的女子,在不可能的環境中,看見神奇妙的帶領與祝福。

《路得記》第二章是接續第一章的記事,繼續講述拿娥米帶路得回故鄉伯利恆,在伯利恆生活的記事!

一、路得蒙耶和華的恩寵 (v.1-7)

路得「恰巧」到了波阿斯的田(v.3),而波阿斯剛好從伯利恆來,這「恰巧」正是神巧妙的安排和帶領。這是神給路得的「恩寵」,讓她和波阿斯兩人相遇。

路得和婆婆回到伯利恆後,她們面對生活的困境,路得選擇依靠神,以神的恩典來解決生活的困境!

2024/4/6 路得記 1 章 路得生命對的抉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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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《路得記》的故事是發生在「士師年代」的記事,「士師年代」是指在以色列百姓進入迦南地之後,從《約書亞離世》到《撒母耳做士師》之前的年代。

士師治理的年代,各人任意而行,本來以色列整個國家是有信仰的、是跟從神的,但在士師年代,各人卻任意而行,好像沒有神一樣,人們活出沒有神的生命。

《路得記》有兩個重點我們必須知道:             
第一,神顧念外邦人,神沒有棄絕外邦人!「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報償你。你來投靠在耶和華-以色列神的翅膀下,願你滿得他的報償。」(得2:12) ,當人投靠神時,神便要賜福給他,所以神的賜福無分以色列人還是外邦人。

弟兄姐妹!我們雖是外邦人,但當我們願意投靠神時,便能經歷神的賜福。《路得記》讓我們看到,神的心意是要《祝福凡投靠祂的人》。

第二,《路得記》讓我們看見,我們要學習活出,人與人彼此相愛的美好關係,更要活出人與神美善的關係來。

一、路得嫁入神國 (v.1-5)

2024/4/5 加拉太書6章 誰是屬靈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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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士林長老教會/楊晴媚長老)

保羅對加拉太教會的信徒們說:「弟兄們,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們心裡。阿們!」(v.18) 這是保羅在《加拉太書》結束的話。

是的!我們每個人都需要「耶穌基督的恩」,沒有人能靠自己行善來成全律法,也沒有甚麼可誇的,因為其實我們甚麼也沒有!

在第5章保羅講了兩件事: 第一件事是 — 基督釋放了我們,使我們得以自由,所以我們要站立得穩,不要再走回律法的舊路,要在新的自由之路上奔跑。

第二件事是 — 在基督恩典裡的人,不要用「自由」作藉口來放縱情慾。很多人以為做自己想做的事就是自由,叫他不做的話就是不自由,其實在基督裡可以為主而做,可以為主而放下自己,這才叫做真正的自由。
唯有在「聖靈」裡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,「屬靈的人」才能參透這樣的奧秘!

今天這一章提到兩個測試,讓我們知道甚麼是「屬靈的人」。 
第一個測試:如何面對別人的軟弱。
第二個測試:如何使用金錢。

在物質的事上,最能測試出「屬靈的人」的身量與高度。

一、挽回軟弱的 (v.1-5)

「弟兄們,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,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;又當自己小心,恐怕也被引誘。」(v.1)